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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急應變小組 – 教會主辦聚會安全指引 (2022年3月20日更新)

修例K

2022年3月20日

 

目的:

  1. 使教會會眾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中參與教會主辦的聚會。

 

指引及規則:

  1. 此指引適用於教會在教會物業內及其他地點主辦的聚會。
  2. 所有在教會裡舉辦的聚會,不論人數多少都可重開,但要檢查所有12歳或以上參與者的疫苗接種證明。
  3. 在家聚會,不論人數多少都可重開,所有12歲或以上的參與者都必須已完全接受新冠疫苗接種。
  4. 較高危者(60歲以上或有潛在健康問題者),如已知其風險,應三思自己是否能接受此風險,特別小心,並考慮以其他方式參與,如利用網上會議。
  5. 任何人若身體不適,請勿參與實體聚會。此人或同住者若新冠病毒測試呈陽性,此人須自我隔離10日,直至症狀減輕,沒有發燒,才可返回教會。
  6. 任何人返回加拿大時,若按加拿大政府當局指示毋須自我隔離,即可返回教會,馬上恢復聚會。然而,若此人按政府規定,不論何故,必須自我隔離(例如:被隨機抽選測試而結果呈陽性,或曾與測試結果呈陽性者有密切接觸,或有新冠肺炎病徵),則在14天內不可返回教會。此例亦適用於同住者。
  7. 青少年聚會(中學或大專年齡),負責的牧者或導師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行動計劃,並以之為常規批核程序。
  8. 不論聚會是在室內或室外進行,所有帶領、監察,或協助兒童或青少年聚會的成人(19歲或以上)都必須已完全接受新冠疫苗接種。
  9. 聚會組織者必須:(a)若聚會在教會物業內進行,得到教會辦公室書面確認有房間進行聚會;(b)記錄所有參與者的姓名及聯絡資料,並保存30天以作接觸者追蹤之用。如有任何參與者感到身體不適,請馬上聯絡危急應變小組(或受委派者)。
  10. 所有5歲或以上人士在教會室內聚會都必須配戴口罩。
  11. 所有人在聚會前後,都必須用肥皂和水酒精潔手液(最少要有60%酒精成分)洗手。請避免觸摸面部。
  12. 允許團體聚餐(食物或飲品)。請遵從教會先前有關處理食物的指引及守則。處理食物的義工必須時常洗手,並且沒有患病。經常有平面接觸食物的東西如湯匙、鉗子等等,必須洗淨,並經常消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