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25日 – 禱告:與神交通的契機
李炯燊牧師
腓立比書1:27
27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裡,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,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,站立得穩,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……
最近你若有去超市買食物或日常用品,必定發覺你要在超市之外排隊,每人之間要隔離六尺,故此人龍相當長,並且等候入商場的時間竟可能是半小時之久。因為疫情的原故,政府要市民嚴格遵行隔離規定,並控制商店內購物的人數,以防病毒漫延。我覺得浪費了不少時間,但想深一層也贊同這是需要實施的措施!很奇怪!第二次、第三次去超市,這不耐煩的情緒就少了很多,因為知道這措施是為我們的好處而設,而且逐漸發覺我對別人的耐性也慢慢加增。更令我警喜的是,我發覺自己在祈禱前安靜等候神、默默敬拜神的時間竟不知不覺的增長了,自己也覺得內心有不可言喻的喜樂和平安!這一段靈修操練的時間,讓我鍛煉降服於神的態度!
當我讀到今日的經文腓立比書一章27節,我常常問自己:何謂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?我要做什麼?每個禮拜要向多少人傳福音?靈修時間要多長才夠屬靈?全時間事奉神才得神喜悅的?
其實「行事為人」原文只是一個字。這字在新約只出現過兩次,直譯為「言談」(Conversation);這就是說,連談話都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;無論在公眾場合、在家裡、與朋友一起,甚至獨處的時間,言談舉止都要榮耀神。這個真理要求很高。其實神是要我們「心意更新而變化」(羅12:2),從我自己的「心思意念」開始。
是的,言談是重要的,我能否三思而後言?「三思」就是:
- Appropriate:現在是否適當的時候說?
- Believable:我要說的是否可信?
- Considerate:我有沒有體貼/顧慮別人的感受?
「行事為人」原文這個字,第二次在新約聖經出現是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節,在那裡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:「弟兄們,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,直到今日。」這證明「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」是可行的,問題只是我有沒有克服我的惰性去改變!
要克服惰性,就要容許自己的生活慢下來,容許神提醒及參與我生活上的抉擇!
是的,COVID-19迫我慢下來,要習慣等候,要學習觀察神藉著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提醒我!
我開始有等候的耐性來學習安靜的操練,希望你也能開始這屬靈的操練!這就是「同有一個心志」「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」。
最後,願以詩歌《心曲》的歌詞作為祈禱:
慈愛天父,憐憫之父,在祢恩座前,我衷心傾訴
求祢施恩潔淨我罪,使我得接近祢恩光
求祢洗淨我心中思念,俗世多險惡,我不堪抵抗
求祢恩光普照引導,使我得遠離罪惡。
神啊,我衷心交託,全心將救主仰望
尋著祢恩光,心得盼望,恩主請祢垂念我。
蒙祢恩待,我感恩不斷,願我一息尚存,也將身心相獻
求祢施恩潔淨接納,我願一世隨著祢。
神啊,我衷心交託,全心將救主仰望
尋著祢恩光,心得盼望,恩主請祢垂念我。
奉主耶穌聖名祈求,阿們!